学务规章
一. 学 生 规 则
- 周一至周六7:25am前到校,并穿着整齐校服。每周一早上须准时在礼堂集合进行周会,每周二、四、六须准时到规定之园地进行美化工作,每周三、五须准时在班上进行早自习。
- 交通工具(汽车、摩托车、脚踏车等)必须每年申请通行证,且须置于规定范围内,不可随意停放。
- 学生应随时保持学规定的仪容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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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校内活动,必须填写《活动申请表》,先经由相关单位签知,由校长批准,始可进行。
活动承办 活动内容(例子) 相关单位 申请期限 学术活动 户外教学 教务处 2个星期前 班级主办活动 班聚 学务处 1个星期前 社团主办活动 合唱比赛,生活营 联课处 依照学务处联课组章程 - 非特别事故,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室。
- 同学之间应友爱互助,不争吵打斗,不欺诈勒索及威胁他人,更不可勾结外人欺侮同学。
- 考试及测验必须诚实,不作弊。
- 上课时间,须穿着整齐校服及校鞋。
- 除上课时间,凡在校内活动者须穿有校印制服及包鞋或凉鞋。
- 出队或代表团体外出时,须穿整齐制服或校服及校鞋或包鞋。
- 学校各处之书报及用具,看完用完后必须放回原位及归还该处。
- 向图书馆借书,应遵照图书管理员的指导,依期归还。
- 绝对不携带任何政府颁布的违禁品及校方公布的违禁品到学校来。
- 禁止阅读暴力、灰黄书报或杂志。
- 不唱灰黄歌曲,不说粗口,不用秽话伤人。
- 不吸烟、喝酒、赌博及偷窃别人财物。
- 不偷看他人日记或书信。
- 爱护校产,维护校园整洁。
- 使用后随手关闭冷气、风扇、电灯、自来水等,以免浪费。
- 使用学校物品时,如有损坏,必须按事务处之规定给于赔偿。
- 凡是违规被学长团记名者,将交至学务处训导组处理。
二. 教 室 规 则
- 课室内外应时时保持清洁,不得随地吐痰或抛纸屑。
- 上课钟响后,学生须即刻进入教室,依席端坐,取出书本,不得谈天。
- 学生须依照编定座位就坐,不得任意换位。
- 教师进入教室门口时,由班长喊“起立”口令,全班学生应起立致敬问安,等教师回礼后,才得坐下。
- 外宾或师长进课室时,应起立行礼及致敬问安。
- 上课时,须专心上课,未经教师许可,否则除该科课本或笔记文具外,不得阅读课外书刊、别科书本或做其它作业。
- 上课时,不得谈话或瞌睡;不得随意离座;若有特别事故者,得向教师请准。
- 学生如有疑问,须先举手,经教师许可后,应起身发问。
- 学生受教师询问时,应起立回答;当回答完毕,经教师允许后,始可坐下。
- 换节钟响时,全班同学,均应随班长口令,起立致敬,当教师离开教室后,始可坐下。
- 换节时,不得私自离开教室。
- 上课时,不得迟到或早退。迟到或早退时,应先向老师言明理由后,方可就座或离开。
- 上课时因病或要事须离校,必须先经由科任老师之准许,再到学务处办理早退手续,联络家长或监护人来校接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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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室使用:
- 凡上课期间因病欲进入保健室者,必须先经过科任老师的允准,方可到学务处申请。
- 保持保健室整洁。
- 不可携带食物、书本进入保健室,休息期间不得阅读书刊杂志等。
- 未获得准证而进入保健室者经查实后,将被请离保健室,并受纪律处分。
- 下课时,须保持良好的秩序,不得在教室内外扰乱及高声喧哗。
- 上课钟声响后五分钟,若教师因故未到教室上课,班长须即刻请老师上课,若老师不在,应到教务处询问。
- 如遇教师请假,无教师代课时,班长、风纪股长须维持教室秩序,学生则应自动在教室内温习功课,不得喧哗。
- 禁止携带手机、手提电脑、收音机、录音机、相机、唱机、录音带、光盘、电玩,娱乐杂志等到校,否则予以没收。
- 禁止在班上吃东西。除了“爱心便当”以外,其余食物皆不得带进教室。“爱心便当”须于下课时间带至食堂或指定区域享用。
- 使用涂改液时必须保持桌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,否则没收之。
- 随时保持教室内外整洁美观,爱护教室公物及同学的东西。
- 值日生按照轮值表,负责打扫工作,星期三放学后,必须安排拖地工作。
- 去讲堂或专用课室、体育科、电脑课、美术课或集合时,学生必须列队。离开课室到以上地方上课时,必须将门、窗、风扇、电灯等关好。
- 上课须带课本和作业簿,放学后不准将作业簿或课本留在校园内不带回家,否则没收。
三. 仪 容 规 则
- 仪容包括发型、整齐校服、校鞋、白袜等,女生耳朵只是插一个耳支(耳支颜色只能是透明或黑色),男生不能插任何耳支。
- 若要佩戴平安首饰,必须向学务处申请准证,否则一律不得配戴首饰。
- 仪容检查情况:每个月初由班导师检查,按行事历规定的日期将不合格名单交于学务处训导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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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型的规定:
- 男生:应为学生头,前不过眉,侧不过耳,发鬓不得超过耳珠,后边必须往上剃(如不剃者则其发尾必须剪平以及必须离衣领4cm),横不能一把抓。一律不准染发,烫卷发,留怪发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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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生:前面头发不得超过眉毛,后边长度不得超过衣领的一半。留长发者必须将头发绑成一马尾型(必须用学校规定的发圈),不可披头散发,一律不准染发、烫卷发、留怪发型,应简单、朴素。
男女生发型标准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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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规定的发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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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的规定:
- 上衣必须有学号与校徽,同时必须塞好。
- 女生的裙子为六幅裙,不得做成窄裙,且必须长过膝盖。
- 袜子必须为培华校袜,“培华”二字须高于脚踝。
- 校鞋为布制的白鞋,不可穿成“懒惰鞋”。若有鞋带者必须绑鞋带。
- 上午十点后,除非生病,不可穿着外套(电脑室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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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在衣物(包括运动型内衣)只允许单色(白色、米色、裸色或浅粉灰色)。爱心提醒※ 请准备2套校服、校鞋
- 上体育课时,须穿上培华体育服。体育课结束后必须换回校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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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:因受伤而未能穿校服或校鞋到校者,必须在早自习课前到学务处训导组申请准证(唯需以培华体育服替代校服)。
四. 集 会 规 则
- 凡全校性的集合不可在课室内,必须集合在所指定的地方。
- 集会钟响后,学生须行动迅速,沿途不得逗留或拖延,保持肃静,列队行走至集合地点,并依集会位置静坐或站立。
- 集合时不可携带任何可阅读的纸张,杂志或书籍。
- 集会时,学生须保持肃静,不得喧哗谈笑或擅自离开队伍。
- 每周一早上须准时在礼堂集合进行周会。
- 凡举行周会或任何庆典集会时,学生一律出席,违者当缺席论。
五. 食 堂 规 则
- 必须时刻维持食堂之整洁卫生。
- 下课去食堂时不可横冲直撞,走路时应保持仪态。
- 高年班同学对于低年班同学应有礼让精神。
- 购物时,必须按秩序排队,并听学长团之指示。
- 购物后,择位端坐进餐。
- 用餐时,将残肴置放于盘边,以保持桌面之整洁,也不可高声喧哗谈笑及作弄他人。
- 使用过的碗、筷、杯、盘、碟、匙、叉等餐具,必须各自收拾好置放于规定的桶内。
- 任何食物包装纸,塑料袋等废物必须扔进垃圾桶。
- 任何食物皆不准带进教室。
六. 学生使用手机细则
- 教学楼底层及食堂各设有一台公共电话,供学生使用。学生严禁携带手机到校(特殊情况除外,但手机须关机并交由班导师保管,放学后方可索取)。
- 凡学生手机第1次被没收者,在没收手机时呈关机状态,记缺点1个;若手机呈开机状态,则记缺点2个;且手机必须在没收当日起算,30天后方可取回。
- 凡学生手机第2次被没收者,在没收手机时呈关机状态,记小过1个;若手机呈开机状态,则记小过2个;且手机必须由家长到校领回。
- 凡学生手机第3次或以上被没收者,记大过1个;且手机必须在半年后由家长到校领回。
- 只允许下午5点后方可在校园使用手机(包括宿舍生)。违规者将受学校记过处分。处分方式为以上2、3和4点。
- 被没收的手机,校方有权复制一份其记忆卡的内容,以确认该手机内没有违反校规之事物。复制时,被没收手机的学生可在现场作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