奖助学金种类
(一) 优秀生奖学金
- 凡本校初一新生在入学试成绩达80分且在前15名者将可获成为优秀生,16-30名者学费半免。
- 凡本校初一新生在UPSR成绩达8A者、入学试成绩达80分者,有良好服务精神的学生皆可申请此奖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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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生学年学业成绩达82分者、高中文商生和美设班生学年学业成绩达80分者、高中理科生学年学业成绩达75分者,操行达乙上或以上者,有良好服务精神的学生皆可申请此奖学金。(申请资格请参考下表)
年纪 初一 初二 初三 高一文/商/美 高一理 高二文/商/美 高二理 学年学业成绩总平均 82 82 82 80 75 80 75 操行 乙上 乙上 乙上 乙上 乙上 乙上 乙上 - 每位受惠学生,享有免学费奖励。
- 高、初中生每位受惠学生该年可获免学费十一个月,年限为一年。
- 受惠学生需组一筹委会办理感恩聚会,召集所有奖助学金受惠生一起办理感恩聚会,亦需亲手制作一张卡片于赞助人,并缴交RM 5作为感恩聚会之费用。
(二) 培华独中教职员子女
- 凡本校在籍学生,父母为本校教职员工,学年学业成绩达升级标准和操行达乙上者,表现良好学生皆可获此助学金。
- 每位受惠学生,享有学杂费全免,该年11个月学杂费可获全免,年限为一年。
- 为鼓励学生学习,凡留级者,来年不得获取此助学金,直到学年学业成绩达升级标准和操行达乙上。
- 受惠学生需组一筹委会办理感恩聚会,召集所有奖助学金受惠生一起办理感恩聚会,亦需亲手制作一张卡片于赞助人,并缴交RM 5作为感恩聚会之费用。
(三) 华小教师子女
- 凡本校在籍学生或初中一新生,父母为华小教师,学年学业成绩达升级标准和操行达乙上者,有良好服务精神的学生皆可申请此助学金。
- 每位受惠学生,享有免学费奖励。
- 高、初中生每位受惠学生该年可获免学费十一个月,年限为一年。
- 受惠学生需组一筹委会办理感恩聚会,召集所有奖助学金受惠生一起办理感恩聚会,亦需亲手制作一张卡片于赞助人,并缴交RM 5作为感恩聚会之费用。
(四) 清寒助学金
- 凡本校在籍学生,家境贫困且学年学业成绩达55分和操行达乙上者,有良好服务精神的学生皆可申请此助学金。
- 兄弟姐妹达三人在培华就读,最小的自动豁免学费; 若有四名就读,第四免学费,第三名半免学费。
- 每位受惠学生,享有免学费奖励。
- 高、初中生每位受惠学生该年可获免学费十个月,年限为一年。
- 受惠学生须依校方规定为校服务,到行政单位工读。全年服务时数达40小时,每学期须完成20小时。受惠学生必须在每学期期末完成20小时工读时数,否则奖助学金小组有权调整或取消助学金之金额。(工作性质为各个行政处安排)
- 受惠学生需听从感恩聚会筹委指示参与感恩聚会,亦需亲手制作一张卡片于赞助人,并缴交RM5作为感恩聚会之费用。
(五) 体育优秀奖
- 小学体育竞赛项目州代表者,并在六年级学业成绩达65分或以上可申请。
- 该年仍为州手,而且学业成绩达升级标准和操行达乙上者,有良好服务精神的学生皆可申请此奖学金。
- 每位受惠学生,享有免学费奖励。
- 高、初中生每位受惠学生该年可获免学费十一个月,年限为一年。
- 受惠学生需组一筹委会办理感恩聚会,召集所有奖助学金受惠生一起办理感恩聚会,亦需亲手制作一张卡片于赞助人,并缴交RM 5作为感恩聚会之费用。
- 成绩或操行未达标者,必须另外各别审定。